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一封情书,两处闲愁
上次体测跑完八百米,李清漓不只是累得够呛,还在冲过终点后腿一软,不小心崴了一下脚。虽然当时就冰敷处理,体育老师也给了药膏,休息了几天后好了很多,走路基本没问题,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她左脚落地时有些微的不自然,上下楼梯或者走快了,还是会下意识地蹙一下眉。
这点不便,到了小妖女这里,立刻就变成了合理合法使唤同桌林天的绝佳理由。
“林天,我脚不方便,帮我扔下垃圾。”
“小林子,去小卖部给我带瓶水,要冰的。”
“喂,我的笔掉你那边了,捡一下!”
“黑板太高了,我够不着,你帮我擦一下上面。”
林天一开始还能本着“人道主义精神”和“革命同桌情谊”帮帮忙,但次数一多,就有点烦了。
“我说大小姐,您这脚是崴了,又不是断了,至于连扔个垃圾都要我代劳吗?”林天一边抱怨,一边还是认命地拿起她桌角的废纸团,走向教室后面的垃圾桶。
“我不管!就是因为你刚才撞到我桌子,害我差点又扭到!你得负责!”李清漓坐在座位上,晃着那只“伤脚”,理直气壮,琥珀色的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。
旁边的刘元看得直乐,凑过来,用胳膊肘顶了顶林天,压低声音,用戏谑的口吻说:“天哥,你这鞍前马后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李莲……哎哟!”
他话没说完,脑袋上就挨了李清漓不轻不重的一记“爆栗”。
“刘元!”李清漓瞪圆了眼睛,小虎牙威胁地龇着,“你刚才说什么?李莲英?好啊你,居然敢说本小姐是慈禧太后?!我看你是皮痒了,其心可诛!”
刘元抱着脑袋,嘿嘿直笑:“不敢不敢,李委员……啊不对,李大小姐息怒!我就是打个比方,比方!您这气质,怎么也得是……是……太平公主!”
“太平你个头!”李清漓又气又笑,伸手就要去掐他。刘元连忙躲到林天身后。
林天被他俩闹得哭笑不得,也跟着笑了起来。三个人就在教室后排,因为一点小事嘻嘻哈哈地打闹起来,暂时忘却了作业和体测的烦恼,属于少年人特有的轻松和喧闹弥漫在这个角落。
然而,这份轻松很快被一个突如其来的“插曲”打断了。
一个爽朗又带着点戏谑的女声在教室门口响起,音量不小,瞬间吸引了班里不少人的注意。
“林天!林天在不在?出来一下!”
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高挑的身影。是隔壁4班的班长虞慕窈。她浑身散发着一种阳光自信、大大咧咧的气息。
此刻,虞慕窈正抱着胳膊,斜倚在门框上,脸上带着一种看好戏的、促狭的笑容,目光扫过教室,最后定格在后排打闹的林天身上。她手里还晃着一个东西——一个粉白色的、看起来颇为精致的信封,信封边缘甚至还有烫金的爱心图案。
“林天!快出来!”虞慕窈又喊了一声,晃了晃手里的信封,语气里的调侃意味更浓了,“这有你的一封信!人家托我转交的!”
唰——!
几乎全班的目光,瞬间都聚焦到了林天身上,然后又齐刷刷地看向虞慕窈手里那个粉白、带爱心的信封。
粉白色……爱心……信……
这配置,这由一姐亲自送来还带着调侃语气的架势……
情书!
这两个大字,瞬间在所有人心头亮起,伴随着巨大的好奇和八卦之火。
林天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,打闹的动作也停了下来。他感觉到几十道火辣辣的视线,有惊讶,有好奇,有起哄,也有……旁边李清漓和刘元同样愕然又充满探究的眼神。
他的脸“腾”地一下红到了耳朵根,心里又慌又窘,还有点莫名其妙。谁啊?谁会给他写情书?还托虞慕窈转交?
在众目睽睽之下,林天硬着头皮,顶着巨大的压力,一步一步挪到了教室门口。他能感觉到身后那些快把他后背烧穿的目光。
“给我的?”他声音有点干,伸手去接。
“可不是嘛!”虞慕窈笑眯眯地把信封递给他,还故意压低了点声音,但周围离得近的人还是能听见,“高二(7)班的,长得挺可爱一小姑娘,托我一定要亲手交给你。你小子,行啊!”她还拍了拍林天的肩膀,一副“我看好你”的表情。
高二(7)班?林天脑子里飞快搜索,没什么印象。
他接过那个粉白信封,触手柔软,还带着点淡淡的香味。上面的爱心图案在阳光下有点刺眼。他只觉得这信封烫手得很,恨不得立刻把它藏起来。
“谢……谢谢啊……”林天含糊地道了声谢,也不敢多问,更不敢在门口多待,攥紧信封,像做贼一样,低着头,快步走回了自己的座位。
他能感觉到每一步都踩在大家八卦的视线里。
回到座位,他几乎是第一时间,迅速拉开书包拉链,看也不看,就把那封粉白的情书胡乱塞进了书包最里面的夹层,还用几本书牢牢压住,仿佛那是什么见不得光的违禁品。
做完这一切,他才稍微松了口气,但脸颊依旧滚烫,心跳得飞快。他不敢抬头,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开桌上的课本,但眼神却控制不住地往书包方向瞟,脑子里乱糟糟的。
教室里安静了几秒,随即响起了压抑不住的窃窃私语和低低的嬉笑声。所有人都看到了刚才那一幕,粉白信封,爱心,虞慕窈的调侃,林天那副窘迫又慌张的样子……
这绝对是大新闻!
李清漓坐在旁边,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愕然,变成了复杂。她看了看林天那红得滴血的耳朵和故作镇定的侧脸,又看了看他那个被小心翼翼藏起情书的书包,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什么也没说,只是扭过头,拿起笔,在草稿纸上无意识地划拉着,只是下笔的力道,似乎比平时重了些。
刘元则凑过来,挤眉弄眼,用口型无声地说:“天哥——牛——逼——”
林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,心里却乱成了一团麻。
午休的铃声尖锐地响起,如同冲锋号,教室里瞬间炸开了锅。同学们抓起书包,迫不及待地涌向门口,奔向食堂或者校外的美食世界。喧哗声、脚步声、桌椅碰撞声交织在一起,充满了放学的急切和欢快。
林天却一反常态地磨蹭起来。他慢吞吞地收拾着桌上的书本,眼神时不时瞟向书包最里面那个鼓起的小角落。心里像揣了只兔子,七上八下,既好奇那封信里到底写了什么,又有点不敢面对。
直到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,只剩下几个值日生在打扫卫生,细碎的阳光透过窗户,在空了大半的教室里投下安静的光斑,林天才终于深吸一口气,做贼似的,从书包最深处,小心翼翼地掏出了那个粉白色的信封。
信封在午后的光线下,粉得有些刺眼,那颗烫金的爱心仿佛也在跳动。他拿着信封,手心微微出汗。
里面是一张同样带着淡雅香味的信纸,折叠得整整齐齐。展开,一行行清秀娟丽的字迹映入眼帘。看得出来,写信的人很用心,字迹工整,几乎没有涂改。
林天的心跳得更快了,他逐字逐句地读下去。
信的开头很礼貌,带着点少女的羞涩和直白。写信的女孩说,她是高二(7)班的柳苗苗。她第一次注意到林天,是在高一上学期的一次年级篮球友谊赛上。她在场边围观,看到他在球场上奔跑、跳跃、投篮的样子,“觉得特别阳光,特别有活力”,就偷偷记住了他。
后来,她偶然知道了他的名字,高二(2)班的林天。从此,她开始不自觉地留意他。在走廊上看到他走过,在食堂里看到他排队,在操场上看到他打球……她打听到他喜欢打篮球,还参加过好几次校篮球赛。她还听说他高一的时候加入了学校的“电子信息社”,还担任了副社长。林天看到这里愣了一下,他自己都快忘了这茬了!高一确实是跟风加了,但除了第一次开会,后面基本没去过,早就自动退社了,没想到这个头衔居然还能被人记住。知道他懂一些电脑软硬件知识,觉得他很厉害,“不只是会打球,还有别的才华”。
字里行间,充满了少女细腻的观察和单纯的倾慕。她说,每次看到他,心情都会变好一点。说他笑起来有点痞痞的,但眼神很干净。说他打篮球的时候很认真,跟朋友玩闹的时候又很开朗。
信的末尾,是鼓起勇气的表白。她说她想了很久,才决定写下这封信,不想留下遗憾。希望能和他认识,从朋友做起也好。
最后,是娟秀的落款:高二(7)班 柳苗苗。
信纸的末尾,还粘着一支小巧精致的银色钢笔,笔帽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星月图案,看起来很别致。大概是她送的小礼物。
林天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,拿着信纸的手,有些发僵。
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脸上,暖洋洋的,但他心里却乱成了一团麻。
被一个不认识的女生这样详细地观察、倾慕、甚至表白……这种感觉,对林天来说,是前所未有的。
有点懵。有点慌。有点……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扭?
他不是没想过会有女生喜欢自己,但真的发生的时候,尤其是以这种郑重其事、写满真情实感的方式呈现在眼前时,冲击力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料。
柳苗苗……高二(7)班……他努力回忆,印象里好像是个个子不高、长相清秀、说话细声细气的女生?在年级里没什么存在感。她居然观察了自己这么久?还打听了那么多有的没的?
电子信息社副社长……林天自己都觉得脸上有点发热。那纯粹是高一刚入学时跟刘元瞎凑热闹加的,他哪懂什么软硬件,就会装个系统、清个灰,还经常把电脑搞崩。这才华的滤镜也太厚了吧!
还有篮球……他打篮球就是图个好玩,运动一下,技术也就一般水平,什么“英姿”、“活力”……这姑娘看他的时候,眼睛是自带美颜和偶像剧滤镜吗?
各种思绪在脑海里翻腾,交织着惊讶、一丝被认可的窃喜、更多的却是无所适从和慌乱。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。答应?他根本对人家没印象,更谈不上喜欢。拒绝?怎么拒绝?直接去找她说?还是写回信?那会不会太伤人了?毕竟人家写得那么认真……
越想越乱,越想越烦。
“啪!”
林天猛地将信纸重新折好,连同那支银色钢笔,一股脑地塞回了那个粉白信封里,然后像是怕被烫到一样,飞快地、几乎是粗暴地把信封塞回了书包最底层,又用书本死死压住。
眼不见,心好像更乱了。
他站在原地,发了几秒钟的呆,然后用力甩了甩头,仿佛想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都甩出去。
“算了!不想了!回家吃饭!”
他自言自语地嘟囔了一句,像是给自己打气,也像是逃避。然后背起那个仿佛沉重了几分的书包,低着头,快步走出了教室。
午后的阳光依旧明媚,校园里人来人往,充满了活力。但林天却觉得脚步有些沉重,心里那团乱麻,并没有因为把信藏起来而消失,反而像一颗种子,悄悄埋进了他尚未完全成熟的心田里,带来了一丝甜蜜的困扰,和更多不知所措的烦恼。
他沿着熟悉的街道往家走,脑子里却不受控制地,一遍遍回放着信里的字句,还有那个陌生的名字——柳苗苗。
这个中午,注定是没什么胃口吃饭了。
与此同时,在紫府雅苑1305室,午餐时间的气氛也有些微妙。
餐桌上摆着王妈精心烹制的四菜一汤,色香味俱全。李嫣然穿着宽松的家居服,毫不客气地夹起一块红烧鸡翅,吃得津津有味。而坐在她对面的李清漓,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。
她拿着筷子,在碗里扒拉着米饭,菜却没夹几口,平日里亮晶晶的琥珀色眼睛此刻有些失焦,眉头微蹙,仿佛在思索着什么难题。
王妈端着一碗汤从厨房出来,看到李清漓这副样子,关切地问:“小漓,怎么了?菜不合胃口吗?是不是今天做的太油了?”
李清漓回过神来,连忙摇头:“没有没有,王妈,菜很好吃。是我……”她顿了顿,找了个最常用的借口,“是我最近想减肥呢,没什么胃口。”
“减肥?”王妈看着李清漓纤细的胳膊和巴掌大的小脸,心疼道,“你这么瘦还减什么肥?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要多吃点!”
旁边的李嫣然咽下嘴里的鸡肉,拿起纸巾擦了擦嘴,那双描画精致的凤眸饶有兴味地扫过妹妹那张明显写着“心事重重”的小脸。她红唇一勾,带着点玩味的笑意:“减肥?小漓,你骗骗王妈还行,可骗不过你老姐我。”
她身体微微前倾,凑近李清漓,压低声音,语气里带着洞察一切的了然和一丝促狭:“说吧,是不是有什么心事?在学校遇到麻烦了?还是……跟那个对门的小帅哥有关?说出来给姐姐听听,姐姐经验丰富,说不定能帮你出出主意哦~”
李清漓被姐姐点破,脸颊微微一热,下意识地否认:“没有!才没有心事!跟他更没关系!”她语气有些急,但眼神却飘忽了一下。
脑海里,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出中午教室里,林天从虞慕窈手中接过那封粉白信时,瞬间涨红的脸和手足无措的样子。还有他回到座位后,那副小心翼翼、仿佛藏了什么天大秘密般把信塞进书包最深处的动作。
高二(7)班……情书……
这几个词像魔咒一样在她脑子里打转,搅得她心烦意乱,食不知味。她不知道那封信里写了什么,但看林天的反应,还有那封信的样式……是情书无疑了。
他会怎么处理?会答应吗?会跟那个女孩往吗?
这个念头一冒出来,李清漓就觉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闷闷的,很不舒服。她赶紧甩甩头,想把这种奇怪的感觉甩掉。
“真的没事?”李嫣然看着她那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,笑得更加意味深长,却也不再追问,“行吧,你说没事就没事。不过啊,小漓,有些事呢,憋在心里可不好受。该出手时就出手,知道吗?”
李清漓没接话,只是胡乱地往嘴里扒拉了几口米饭,味同嚼蜡。她又夹了点青菜,勉强吃完了一小碗饭,便放下了筷子。
“王妈,我吃饱了,先去上学了。”她站起身,语气有些匆忙。
“啊?就吃这么点?再喝碗汤吧?”王妈连忙说。
“不用了,真的饱了。”李清漓摆摆手,抓起沙发上的书包,换好鞋,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家。
乘电梯下楼,走出单元门。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身上,秋风带着凉意,吹拂着她有些发烫的脸颊。她心里那团乱麻并没有因为离开家而解开,反而因为独处而更加清晰。
走到小区门口,她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,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通往学校的路上。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或者害怕看到什么。
就在这时,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学校方向匆匆走来,低着头,似乎也在想事情,差点没看到她。
是林天。
他也刚刚走到小区门口,显然也是还没吃饭。两人在门口不期而遇,四目相对,都是一愣。
午后的阳光斜照,勾勒出少年略显清瘦却挺拔的轮廓,也映亮了他脸上那还没来得及完全褪去的、一丝恍惚和烦闷。而李清漓,则因为刚才的心事和此刻的偶遇,脸颊还有些微红,眼神里带着复杂的情绪,有探究,有迟疑,还有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在意?
时间仿佛凝固了一秒。
李清漓张了张嘴,那句在舌尖打转了很久的话——“喂,那封情书你打算怎么办?”——几乎就要脱口而出。她想问,迫切地想知道答案。
但话到嘴边,又被她硬生生咽了回去。
凭什么问?以什么身份问?同桌?前纪律委员?还是一个普通同学?
太冒昧了。太越界了。而且万一得到的答案是她不想听的怎么办?
最终,千言万语,只化作了无声的静默,和一丝难以言喻的尴尬。
林天似乎也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,看着李清漓那欲言又止、表情复杂的样子,他大概猜到了她在想什么。心里那团关于情书的乱麻,似乎又被搅动了一下,让他更加烦躁,也更不想提起。
两人几乎是同时,有些生硬地、礼貌性地,对着对方点了点头,算是打了招呼。
然后,便擦肩而过。
一个走进小区,一个走向学校。
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长,交错,又迅速分开,各自投向不同的方向。
午后的风,吹动着路边的落叶,发出沙沙的轻响。一封突如其来的粉白情书,像一枚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,在两个少年少女的心湖里,各自激起了不同的涟漪,荡漾开一片无人言说的、青涩而微妙的闲愁。
李清漓背对着林天走远的方向,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,心里空落落的,又乱糟糟的。而林天,则快步走进单元楼,按下电梯按钮,脑子里依旧被“柳苗苗”和那封信占据,还有刚才李清漓那复杂的眼神,更添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烦乱。
这封情书,搅动的不只是林天一个人的心绪。真真是,一封情书,两处闲愁,各自思量,各自烦忧。